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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县委与阳光广场把爱心洒向希望工程
jixiyouth.com 2007-08-06 15:49:42 作者:团县委 来源:原创 查看/556
2006年8月29日晚,绩溪县阳光广场人声鼎沸,热闹非凡,一场商品义卖活动正在举行。该活动由绩溪县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与共青团绩溪县委联合举办,活动宗旨与目的是以义卖商品的所有钱款资助我县贫困学生。为了确保义卖活动真实可信,严谨公平,绩溪县公证处受绩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,为义卖活动无偿提供现场公证。 县公证处为商品义卖活动无偿提供公证是一项法律援助公证。8月28日,县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向公证处提交申请,申请事由是8月29日晚该公司与团县委联合举行献爱心商品义卖活动,为确保活动公平严谨、真实可信,特申请公证处出席现场监督,免费实施公证。按《绩溪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》规定,公证随即将申请转交给绩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,中心接到申请后,审查认为此项商品义卖活动宗旨明确,义卖款用于希望工程资助我县贫困学生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现实意义,受益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,符合法律援助的宗旨和真正含义,阳光实业公司提供义卖商品奉献人间真情,有了这样的平台,法律援助应当再添一份爱心,于是法律援助中心即日办理了受理审批手续,指派绩溪县公证处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公证。8月29日晚,两名公证人员出席义卖活动现场,监督认为:绩溪县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和共青团绩溪县委有举办该项活动资格,活动过程符合既定规则,活动现场用于竞拍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,现场拍卖和捐款所得合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叁拾柒元壹角(5337.1元)全部献给绩溪县希望工程,并当场交给绩溪县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。此次献爱心商品义卖活动及结果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公证人员实施法律援助,切实履行公证职责,使献爱心商品义卖活动开展得更为公平、可信、圆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。 |